熱水鍋爐及附屬設施的相關標準:
1 熱水鍋爐的出口水壓不應小于鍋爐最高供水溫度加20℃相應的飽和壓力。
2 熱水鍋爐應有防止或減輕因熱水系統的循環水泵突然停運后造成鍋水汽化和水擊的措施。
3 熱水系統循環水泵進、出口母管之間應裝設帶止回閥的旁通管,旁通管截面積不宜小于母管的1/2;在進口母管上應裝設除污器和安全閥,安全閥應安裝在除污器出水一側;當采用氣體加壓膨脹水箱時,其連通管宜接在循環水泵進口母管上。
4 熱水熱力網采用集中質調時,循環水泵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4.1 循環水泵的流量應根據鍋爐進出水設計溫差、用戶耗熱量和管網損失等因素確定;在鍋爐出口母管與循環水泵進口母管之間裝設旁通管時,尚應計入流經旁通管的循環水量。
4.2 循環水泵的揚程不應小于下列各項之和:
1)熱水鍋爐房或熱交換站中設備及其管道的壓力降;
2)熱網供、回水干管的壓力降;
3)最不利的用戶內部系統的壓力降。
4.3 循環水泵臺數不應少于2臺,當其中1臺停止運行時,其余水泵的總流量應滿足最大循環水量的需要。
4.4 并聯循環水泵的特性曲線宜平緩、相同或近似。
4.5 循環水泵的承壓、耐溫性能應滿足熱力網設計參數的要求。
5 熱水熱力網采用分階段改變流量調節時,循環水泵不宜少于3臺,其流量、揚程不宜相同。
6 熱水熱力網采用改變流量的中央質-量調節時,應選用調速水泵,水泵臺數不宜少于2臺;調速水泵的特性,應滿足不同工況下流量和揚程的要求。
7 補給水泵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7.1 補給水泵總流量應根據熱水系統正常補給水量和事故補給水量確定,并宜為正常補給水量的4倍~5倍;
7.2 補給水泵揚程不應小于補水點壓力加30kPa~50kPa的富余量;
7.3 補給水泵臺數不應少于2臺,其中1臺備用,備用水泵應自動投入運行;
7.4 宜選用調速水泵。
8 熱水系統正常補給水量宜為系統循環水量的1%。
9 采用氮氣或蒸汽加壓膨脹水箱作恒壓裝置的熱水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9.1 恒壓點設在循環水泵進口端,循環水泵運行時應使系統內水不汽化;循環水泵停止運行時宜使系統內水不汽化;
9.2 恒壓點設在循環水泵出口端,循環水泵運行時應使系統內水不汽化。
10 熱水系統恒壓點設在循環水泵進口端時,補水點位置宜設在循環水泵進口側。
11 采用補給水泵作恒壓裝置的熱水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1.1 除突然停電外,應符合上面標準第9條的規定;
11.2 當引人鍋爐房的給水壓力高于熱水系統靜壓線,在循環水泵停止運行時,宜采用給水保持熱水系統靜壓;
11.3 采用間歇補水的熱水系統,在補給水泵停止運行期間,熱水系統壓力降低時不應使系統內水汽化;
11.4 應設置補給水箱,水箱容積應根據滿足系統穩定補水及泄壓的要求;
11.5 系統中應設置泄壓裝置,泄壓排水宜排人補給水箱。
12 采用高位膨脹水箱作恒壓裝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2.1 高位膨脹水箱與熱水系統連接位置宜設置在循環水泵進口母管上;
12.2 高位膨脹水箱的最低水位應高于熱水系統最高點1m以上,并宜使循環水泵停止運行時系統內水不汽化;
12.3 設置在露天的高位膨脹水箱及其管道應采取防凍措施;
12.4 高位膨脹水箱與熱水系統的連接管上不應裝設閥門;
12.5 膨脹水箱的容積應滿足系統補水和泄壓要求。
13 熱水系統內水總容量小于或等于500m時,定壓補水裝置可采用隔膜式氣壓水罐;定壓補水點宜設在循環水泵進水母管上;補給水泵選擇應符合本標準第10.1.7條的規定,設定的啟動壓力應使系統內水不汽化。